化學與應用化學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化學與應用化學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明确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維護、穩定本院教學改革工作秩序,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和永利實際,特制定化學與應用化學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按照省教育紀工委關于在高校推進固本強基工程的部署以及學校的有關要求,圍繞永利的改革和發展,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根據院領導的分工,按照學校紀委的要求,分解落實學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黨總支書記、院長負責抓好全院的黨風廉政建設,不僅要帶頭模範執行上級及學校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而且要抓好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級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經常檢查黨員、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情況,做好管理育人和服務工作。
3.堅持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增強人事、财務等工作的透明度。凡屬重大決策、重要項目決定和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集體讨論、民主決策的議事程序。
4.強化管理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以幹淨幹事為目标,嚴格執行管理人員不準收受與其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的有關規定,規範管理人員的從政行為。
5.堅決反對和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努力做到開源節流。大力壓縮會議開支和招待費,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進行高消費的娛樂健身活動;嚴格執行學校的财經紀律,充分發揮民主理财小組的作用,并大力推進院務公開,定期公布學院經費的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6.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公開辦事程序。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公平公正,一視同仁;提高工作效率,杜絕推诿拖延,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
7.堅持開好民主生活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要把執行黨風廉政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内容,廣泛聽取黨内外群衆意見,自覺接受群衆批評和監督。
8.大力推行黨風廉政考核制度。把對黨政領導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的考核與幹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同時進行,考核情況列入廉政檔案,作為晉升、獎勵和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結果要納入年底評先進、評優的重要内容,并具有一票否決權。
9.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範圍内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責任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認真檢查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納入工作計劃,檢查、總結工作時要總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11.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彙報制度。定期向上級責任人彙報本職任範圍内的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彙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12.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職責範圍内的事不抓不管、屢次發生問題的,要追究主管人員的責任;并建立檢查考核制度,與幹部年終考核結合起來,一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