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已經開始,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組織推薦2012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的通知》要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凡推薦2012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候選項目,除必須符合《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自然科學獎。
主要代表性論文、專著到推薦截止之日應公開發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5月18日前公開發表;主要論文、專著的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地址原則上是主要完成人目前所在的工作單位。科技專著不得單獨推薦自然科學獎,應作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關論文一并推薦。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完成人在該項目研究中的學術貢獻,不能提供書面證明的,不應作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進行推薦。
推薦自然科學獎必須提供與本項目研究内容密切相關的20篇核心論文專著(含8篇代表性論文專著),在推薦書其他部分出現的論文他引統計次數,必須是上述核心論文專著的他引統計情況。其他論文專著的他引統計情況不得列入或出現在推薦書中。
2.技術發明獎。
推薦技術發明獎的成果應是已取得發明專利授權,應用于生産實踐滿3年以上(2009年5月18日之前已應用)。
3.科技進步獎。
推薦科技進步獎的成果應已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記号,并應用于生産實踐3年以上(2009年5月18日之前已應用)。對通過産學研合作産生的成果,至少提供一份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作為應用證明。
推薦科技進步獎的軟科學成果原則上應是科技創新管理領域的研究成果,應(引)用3年以上,産生了良好社會效益,并已取得軟科學評審證書(或相當的評價證明)1年以上(2012年5月18日之前)。
4.省科技獎推薦項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存在知識産權糾紛或在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有争議的項目。
(2)涉及實驗動物但未開具實驗動物審查合格證明的項目。
(3)可能對生态環境造成污染危害和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項目。
(4)涉密或涉及國防安全的項目。
(5)2011年度通過形式審查未獲獎的項目,原則上不得以同一項目推薦。
二、推薦方式及指标
2012年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仍采取分配指标限額推薦的方式。各單位推薦限額指标如下:
數信學院:1項 物科院:1項 化工學院:1項 化生學院:1項
三、推薦材料
推薦院系應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彙總表》1份,包括姓名、申報項目類别、所屬學科領域及代碼等信息,《彙總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紙質推薦書4份(含蓋有紅章的原件1套,複印件3套),原件中附件部分的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生産許可證等可隻提供複印件,其餘一律提供原件。所有材料請勿使用塑料封面和活頁。
3、《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電子版刻錄光盤2張。
四、推薦程序和時間
2012年“湖北省科技獎勵網絡推薦系統”網址為:電信網網址http:// 58.48.110.210,教育網網址http://202.114.204.150,具體推薦程序和時間安排如下:
1、4月18日——4月27日,各院系組織推薦,并向科技處提交紙質和電子申報材料。
2、4月28日——4月29日,科技處組織形式審查。
3、5月4日——5月5日,組織校内評審,确定上報項目并公示。
4、5月5日——5月8日,分發申報賬号和密碼,組織申報人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5、5月8日——5月10日,向教育廳提交紙質和電子申報材料。
五、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請有關單位高度重視此次申報工作,認真組織,切實完成學校下達的申報任務,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
2、請各單位和項目申報人嚴格按照申報時間進行申報,對未在規定時間内提交申報材料,申報程序不規範的項目,将不予受理,不予推薦。
3、所有申報項目的申請書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2012年度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1)
4、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與開發處聯系,聯系人:鄭凱、黃曉敏,聯系電話:0713-8621626。
科學技術與開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