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利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推薦工作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永利貧困大學生的資助工作,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貧困大學生的真切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學校《關于做好我校2018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永利集团學生工作實際,現将永利做好上述評審推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資助對象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 申請條件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和國家獎學金兼得;且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二)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條件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三、 資助金額和名額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為每人5000元/年,永利集团名額為34人;
(二)國家一等助學金額度為每人2000元/半年,永利集团名額為73人;
(三)國家二等助學金額度為每人1500元/半年,永利集团名額為94人;
(四)國家三等助學金額度為每人1000元/半年,永利集团名額為73人。
四、 評定程序和時間安排
1、 評定程序:
各班班主任在11月7日之前迅速成立班級獎助學金評議小組,召開班會,公布獎助學金的申請條件,摸清各班學生尤其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由班級推評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一、二、三等助學金獲得者。
獎助學金獲得者先在班内公示,如無異議,再上報學院。各班級還要統一填寫《永利集团 2018 年國家獎助學金班級推薦情況記載表》。最後由永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核、公示、确定。
11月8日之前各班報送初審名單交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初審,11月9日學院公示确定初審名單,并填寫申請表報送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2、 時間安排:
11月1日—11月7日為各班評審階段;
11月8日之前各班報送初審名單;
11月9日—11月11日為永利公示、上報獲獎者和資助者名單階段;
五、 有關要求:
1、 提高工作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永利集团成立以施向榮、田正芳為組長,胡永紅、龍濤、張萬舉為副組長,輔導員餘楊、高京、各班班主任及各班班長參加的院系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活動的領導、組織、教育、管理和評定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在評審推薦過程中,堅持集體領導。本着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實行公示制,增加透明度,自覺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
2、 嚴格評審要求,加強監督檢查。此次評審推薦的獲獎及受助學生必須是學院建立的貧困生檔案庫中的學生;獲獎及受助學生在一年内出現違反校紀校規、生活鋪張浪費、考試考查中有舞弊行為,将追回已資助的款項,并取消下一次受資助的資格。資助期滿,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将對受助學生進行全面考核。
3、 掌握評審要點,嚴禁出現違規。在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放中嚴禁出現以下違規情況:
1) 學校要求“輪流坐莊”(輪流享受資助)的;
2) 要求平分獎助學金或将獎助學金上交班費的;
3) 輔導員(班主任或其他教職工、社會人員)要求從獎助學金拿“回扣”“咨詢費”“手續費”或變相收取學生好處的
4) 相關老師直接讓學生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内定”受助名單的;
5) 學校直接将獎助學金沖抵學費或将獎助學金作為學生勤工助學工資發放的;
6) 學校無正當理由不發放獎學金的;或直到畢業時,獎助學金仍未發放的;
7) 投訴到學校後學校不解決的,或學校對投訴人打擊報複的;
8) 受到獎學金資助的學生存在用獎助學金請客、送禮,有與學習無關高消費、奢侈消費行為的;
9) 其他不公平、不公開的違紀、違規行為。
永利集团
2018-10-31